“我出生在肯尼亚,在美国迷失了自我,但却在中国重获新生,我舍不得离开这片土地。”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奥巴马的出现无疑为国际政治营造出了一种新的气氛,给美国政坛带来了一种新的阶级观念。就像特朗普曾质疑奥巴马的出生地一样,奥巴马当上总统以后,无数媒体各显神通,开始深挖奥巴马家族历史。这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父亲是东非人,母亲是身兼德、英、爱尔兰血统,妻子是被卖到美国的西非黑奴后裔,妹妹是嫁给了华裔的东南亚人,弟弟是犹太血统娶了娶了中国妻子...奥巴马一家的血统亲缘可谓横跨五大洲四大洋,说是一个小小的“地球村”也不过分,就连奥巴马本人也形容自己复杂的家庭为“小型联合国”。不过在整个家族当中,最引人瞩目的自然就是定居中国二十多年的弟弟马克·奥巴马·狄善九。虽然是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兄弟,但马克非常嫌弃“奥巴马”这个姓氏,当主持人介绍他是“奥巴马的弟弟”时,他直言“我只是马克”。奥巴马弟弟在中国911事件以后,美国的经济状况实在算不上好,马克也被原来的公司解雇了。曾经有不少人劝说马克去投奔那个已经成长为参议员的哥哥奥巴马,但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的生活,马克拒绝了。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只身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凭借着布朗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优秀学历,最开始来到中国时,马克和很多外国人一样,从事一份英语教师的工作。一开始,马克是在云南农村支教了一年时间,虽然贫穷,但这里的淳朴与友善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宁,于是便生出了留在中国的想法。还没来到中国以前,马克印象中的中国是“不能看电影、要穿规定的服装、只要出错立刻吃牢饭、一直会被警察监视...”但来到中国以后,他却发现中国处处是生机,处处是勤劳智慧的人民,不管是什么民族,也不管是什么宗教背景的人们,都能友好共处,这正是他所追求的自由。初到深圳,马克急需一笔资金维持他在美国的月供,于是他靠着自己在美国AT&T的优秀工作经验走进了中兴,只是中兴的薪资远远达不到他的需求,只能另投简历到其他中美集团。后来虽然也曾在深圳的学校教书,但薪资仍旧少得可怜,马克还因为各种原因和学校校长闹得不欢而散。待了一段时间后,马克发现中国企业的英文宣传非常薄弱,于是便果断拉上朋友开了一家咨询公司,给中国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生意也算小有所成。为了能让自己适应在中国的生活,马克开始疯狂学习汉语、汉字与汉文化,闲暇时间也会跑到茶室品鉴一下中国茶,享受生活的安逸。就是在这个地方,他认识了自己的一生所爱,一位来自河南的姑娘雪华。初次见面时,雪华见马克正在磕磕绊绊地学习中文,便非常热心地上前帮助他纠正发音,后来两人也常在茶室碰面,久而久之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得知女儿找了一个混血男友,雪华的父母是极度反对的,生怕女儿上当受骗。在雪华的坚持和影响下,马克爱上了中国文化,有着汉语7级水平,还会写一手流利的行草。马克曾讲,李商隐是他最喜爱的中国诗人,他的诗篇晦涩难懂又多元浪漫,令人沉醉不已。对马克来说,2008年是特殊的一年,他不仅和雪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的哥哥更是一跃成为美国总统,成为了黑人的骄傲。马克在中国的生活也因此被搅乱,无数的媒体找上门想要了解他的生活,想要了解他的哥哥。可是他与奥巴马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彼此之间并无太多交集,他不想被打上“奥巴马”的标签。马克不想活在哥哥的光环之下,不过在中国文化的熏陶下,他认识到了家庭的重要性,渐渐和“奥巴马”这个姓氏走向了和解,2009年奥巴马访华时,他带着妻子见了奥巴马一面。“她很可爱。”奥巴马这样回复弟弟道。糟糕的父亲马克和哥哥奥巴马对待父亲巴拉克、对待“奥巴马”这个姓氏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源于二者不同的母亲、不同的出生地点和不同的生活。1961年,奥巴马在美国夏威夷出生,母亲是具有英德爱血统的美国人安·邓纳姆。奥巴马出生一年以后,父母就各自分开,奥巴马和母亲跟随继父来到印尼首都雅加达生活,在这里,奥巴马拥有了自己的东南亚妹妹。奥巴马4岁的时候,在遥远的非洲土地上,弟弟马克出生了。只是和所有人想象中不同的是,因为巴拉克参政失败,马克与母亲常常受到来自父亲的打骂与折磨,产生了极为深刻的童年阴影,以至于他不停地回避着“奥巴马”这个姓氏,认为自己只是“马克”。曾几何时,马克一度将这段痛苦回忆尘封,一直到中年以后他才渐渐释怀,决定将这块伤疤揭开,让世人了解奥巴马一世的家暴行为,了解他的童年回忆。虽然与奥巴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在23岁以前,处在父亲阴霾之下的马克根本不知道自己头上还有兄弟姐妹。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出生于肯尼亚的一个猎人家庭中,其父亲是当地为数不多会讲英语的人,这为他未来周游世界、处处生情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巴克拉是个聪明好学的人,长大以后,他被肯尼亚派到美国夏威夷大学留学,是非洲第一批留美学生,身上光环无限。在夏威夷大学中,他认识了也在这个大学读书的奥巴马母亲,并与之陷入热恋、结婚生子。不过他却对奥巴马母亲隐瞒了在老家还有一妻一女一儿的事实,气得发现真相的邓纳姆直接带着奥巴马离开了他。邓纳姆的离开并未让巴拉克产生太多愧疚,很快,在哈佛深造时,他又迷恋上了一位犹太裔美国中产白人露丝,孔雀开屏似的用自己的思想、能力吸引住了她。介于先前的失败经验,邓纳姆在露丝这里叠了一层buff,表示自己曾经有过两段婚姻。而正是因为他的诚实,露丝被深深打动,表示完全不在意他的婚史。1964年8月,从未离开过美国的露丝追随着男友来到了肯尼亚,非常迫不及待地想要给男友前前任所生的一儿一女当继母。出发以前,露丝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不论如何,他们也无法接受自己的独女被这个从肯尼亚出来的猎户小子拐骗过去,即便他是从哈佛毕业的。仅是六年光阴,露丝的生活就变得一塌糊涂,贫穷、混乱和被家暴围绕着她旋转,父母在看到她的生活状况后忍不住破口大骂:“你这是自作自受
”而另一边,奥巴马和和父亲仅在10岁那年见过一次,他对父亲的印象全靠母亲形容。邓纳姆是个善良且极具爱心的人,虽然对奥巴马的教育极其严苛,但她不愿意让奥巴马在情感上受到伤害,尽力地维护着巴拉克的形象。“生长于斯,既是我的福分,又是我的梦魇。”马克曾这样评价自己的生活。1972年,因为受不了如此糟糕的生活,露丝带着马克离开了巴拉克,嫁给了一个叫做狄善九的人。非常幸运地是,继父性格温和,对他也非常友好,甚至还教他弹琴,让他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少年时光。但非常痛心的是,不论是生活在肯尼亚当地还是高中毕业后到美国读书,马克都深受种族歧视伤害,被人骂作“杂种”。“我比白人黑,比黑人白,我是处在夹缝中的人,是两者都不能接受的存在。”马克讲。但正是这样的挫折,让他能够更加清晰、直观地去看待世界,摸索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生存法则:向着未来勇往无前。